新能源车险迎首次费改 最迟6月1日实施

2024-04-26

以下为《意见稿》主要内容:


1、推进新能源商业车险的自主定价系数范围按照[0.5-1.5]执行,提升市场经营主体的定价能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2、充分发挥行业纯风险保费在定价中的基准作用,完善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和调整的常态化机制。支持行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定期测算并适时调整新能源商业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优化新车型的定价标准,提升定价精准度。


3、支持行业优化新能源商业车险保障责任,有序增加产品供给。贴合市场需求,研究推出“基础+变动”组合保险产品,为兼职运营网约车的新能源车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险保障。


4、推动行业研究建立高风险车辆兜底保障机制,有效解决部分车辆投保难问题,实现愿保尽保。


5、加强新能源汽车专业研究能力。支持行业开展新能源汽车零整比、安全指数等研究,定期向社会发布研究成果。加强跨行业交流合作,为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企业优化和改进产品设计提供建议参考,推动降低新能源汽车维修成本。


6、提高新能源车险经营数智化水平。鼓励行业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区块链、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加快数字化、线上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步伐,提高对新能源车的风险识别和精算定价能力,通过技术创新和优化业务流程实现降本增效。


7、探索新能源汽车风险减量服务创新。鼓励行业经营主体以风险减量管理为切入点,持续完善服务体系。在电池检测、充电桩服务、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设备安装、车队托管和安全驾驶服务等方面更好满足客户需求,加快健全新能源车险业务生态。


8、各监管局应根据辖区内车险市场情况,稳妥确定辖区内扩大新能源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的实施时间和自主定价系数的回溯监管标准,并向金融监管总局备案,实施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024年6月1日。


来源:小齐聊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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